团委职责
首页 > 机构设置 > 团委职责 > 正文

内蒙古农业大学团委书记工作职责

添加时间:2016-03-27 来源: 浏览次数:

1.在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领导下,全面负责校团委工作,主持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,负责协调团委与其他部门的关系,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的工作。  

2.向基层团组织传达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的指示,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,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。  

3.主持召开团委常委会、全体委员会和各学院团委书记会议,深入实际,同团的干部和团员青年保持密接的联系。  

4.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,维护集体领导和内部团结。  

5.主管审批学生活动经费和团费的开支使用。  

6.关心团干部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。  

7.协助组织部做好专职团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使用工作。  

上一条:内蒙古农业大学团委副书记工作职责

下一条:内蒙古农业大学团委宣传部工作职责

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:010018

投稿邮箱:xsrmtzx2023@163.com 联系电话:0471-43010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