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领导下,全面负责校团委工作,主持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,负责协调团委与其他部门的关系,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的工作。
2.向基层团组织传达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的指示,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,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。
3.主持召开团委常委会、全体委员会和各学院团委书记会议,深入实际,同团的干部和团员青年保持密接的联系。
4.抓好团委班子的自身建设,维护集体领导和内部团结。
5.主管审批学生活动经费和团费的开支使用。
6.关心团干部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。
7.协助组织部做好专职团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使用工作。